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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crw 阅读: 188 日期: 2019-04-17
涉及金融、投资等服务内容备案要求

尊敬的客户:

      您好!

      关于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119号)要求,严格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网站名称、网站内容或备案填报的其他内容涉及“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个字样,“对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牌照或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或个人,通信管理部门不予ICP备案”,请先取得金融业务牌照或金融监管等部门批文后再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备案时一并提交)。